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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hood CEO:第三方股票代币无需发行人同意,区块链非否决理由

Robinhood CEO:第三方股票代币无需发行人同意,区块链非否决理由

【导读】Robinhood首席执行官弗拉德·特内夫(Vlad Tenev)近日表示,公开公司不应控制第三方发行的股票代币,只要这些产品不改变股东权利、发行人义务和公司记录。这一观点引发了与AMC娱乐公司的争端。

特内夫在9月11日的帖子中指出,发行人的同意应取决于代币化产品的法律结构,而非其使用的区块链技术。此前,AMC娱乐CEO亚当·阿伦(Adam Aron)公开反对Robinhood推出的与AMC股票挂钩的代币,称公司从未授权该产品,并威胁采取法律行动。

Robinhood将其股票代币描述为由Robinhood Assets(泽西)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务证券,每个代币由自由转让的底层公开股票一对一支撑。代币持有者获得经济敞口,但不直接进入被引用公司的股东名册,也不享有投票权或直接导致AMC义务变化。

特内夫将代币化股票分为三种结构:公司自行链上发行股票、中介代币化托管股票、独立公司发行与常规股票挂钩的独立证券。他认为,只有当产品改变附于股票的权利、替换权威股东账册或为公司与过户代理创造新责任时,发行人才应参与;若独立工具仅引用自由转让股票,则无需同意。

Robinhood采用第三种模式。美国SEC工作人员1月的联合声明也区分了发行人赞助的代币化证券与无关联第三方创建的产品,但未裁定此类产品是否需发行人批准。

AMC方面坚称从未授权,其证券律师正评估法律行动,并计划向SEC反映。Robinhood首席法务官丹·加拉格尔(Dan Gallagher)公开拒绝该要求。截至9月14日,尚无法院裁决或SEC执法行动。

目前,Robinhood已在美境外通过Robinhood Chain推出新一代股票代币。特内夫表示,公司希望未来将代币化股票带给美国投资者,但现行产品仍为离岸产品,并可能随监管指引调整结构。